
陳某的犯罪行為起初是通過手機聊天開始的,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他不再滿足於線上的交流,而是開始假扮戀人,試圖控制這些女生。
他誘導她們線下見面,與其中的5人發生了關係。
當另外4人拒絕他的要求時,他竟威脅要公開她們的裸照和視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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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其中一個女生的家長發現孩子的異常,經過追問,孩子才揭示了真相。
父母立即報警。
經過檢察機關的技術調查,從陳某的多個社交賬號中發現了大量的不雅視頻和圖片。
令人震驚的是,除了已被發現的受害者小鄭外,還有8名其他的女生也遭到了他的侵害。
最終,陳某被判處了15年的監禁。
然而,人們不禁要問,15年的牢獄生涯真的能讓他改過自新嗎?
他難道不知道與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關係是非法的嗎?
他難道不害怕被發現後會面臨牢獄之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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